每一个儿童都有全面发展的发展权
发布时间: 2007-6-1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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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发展观决定着个体的发展质量,创造教育必须重塑发展观。教育的超越,首先是教育观的超越。教育观的超越,取决于发展观的变革。传统教育观的本质是天赋差异发展观,是差异教育观,标签教育是根本,成熟学习、成熟发展是原则。而我们的教育观则是环境发展观、潜能教育观,期望教育是根本,学习促发展是原则。
    发展观决定着对发展的战略决策和战术安排。理想的发展依存于科学实用的战略,科学的教育发展战略的制定,取决于对人的发展规律的深入了解。只有符合儿童发展的内在规律,才有可能使教育变革走上光明大道。个体发展的潜能是巨大的,理想的发展战略必然成为理想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此,制定科学实用的教育发展战略,成为教育发展的第一步。而要想制定出这样一种战略,必须全程地了解人的发展,深刻认识成长的规律、发展的奥秘。教育发展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理想的发展观促使人们站在全程发展的高度并从婴幼儿起步,遵循认知发生、发展的规律,全盘考虑、分步实施。
    尊重发展权是促进发展的起点。
    儿童生来就具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发展权和生存权不一样。对于生存权而言,儿童多少可以通过需要进行表达,但儿童的发展则是指向符合社会基本规范及发展趋势的一种适应能力。儿童自己不具备对这样一种发展的明确选择,儿童的发展是由养育和教育他的人们所引导和左右的。要想让儿童成长为一个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社会适应能力,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在他们发展的早期重视儿童的发展权,是确保教育公平性原则和教育效率原则的一个重要前提。那些强调儿童生存天性而忽视儿童生存价值,忽视儿童发展权利的,看似尊重儿童实为放弃儿童发展机会。儿童同样具有着人类的双重属性,一重是生物属性,一重是社会属性。成人不能只重视儿童的生物属性而忽视儿童的社会属性。成人也不能只重视儿童那些发展好的方面的发展权,而忽视那些发展不好的方面的发展权。我们不能以儿童的价值观来决定儿童的发展,成人有能力用社会的价值观来影响儿童。一旦我们只以儿童为中心,只考虑儿童的价值与好恶,社会的文明将无法延续。如果因为孩子们喜欢假期胜过学习,那么我们就不让孩子学习,有谁会这样做呢?在学龄阶段没有,但可悲的是在儿童发展的早期人们往往理直气壮否定社会的价值取向,否定儿童早期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性,只强调尊重生存天性。我们认为这是需要首先突破的认识,只有以儿童理想发展为中心、以儿童社会属性的发展为重点才能真正有利于儿童的成长与发展。